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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国自残弟屠兄—国盗之十姬晞2

第二个是攻杀其弟姬段(前7年)的郑庄公寤生,对《郑伯克段于鄢》的记录,春秋三传各有不同侧重的叙述,《左传》祥记史实,而《公羊传》、《谷梁传》则侧重于对郑庄公的真实脸皮予以揭露。对于史实鄙人不再多述,只摘引评述,对于郑庄公之恶行《公羊专.隐公元年》中说:克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曷为大郑伯之恶?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谷梁传》中则论述: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何以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段,郑伯弟也。段,弟也而弗谓弟,公子也而弗谓公子,贬之也。段失子弟之道矣,贱段而甚郑伯也。何甚乎郑伯?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于鄢,远也。犹曰取之其母之怀中而杀之云尔,甚之也。鄙人按其意翻译过来就是,克是什么意思,能的意思,能什么呢?能杀的意思,为什么不说杀呢?因为段的支持者很多。为什么不说杀弟而说杀段呢?是因为当弟弟的不像弟弟,当哥哥的也不像哥哥而故意鄙视贬低他们的,虽然段丧失了为弟弟的道义但更该鄙视是郑伯。为什么更鄙视贬低郑伯,是因为郑伯一直在处心积虑的在制造杀死其弟段的机会。于鄢就是在远处的意思,是相对于把人从其母亲怀里杀死而言的,郑伯处心积虑的把其亲弟弟段在离其亲娘很远的地方杀害,怎能不让人更鄙视的呢!根据《左传.鲁隐公元年》的记载郑庄公姬寐生为了报复其母亲对其弟段的溺爱,在攻杀其弟段后甚至发下了与其亲娘只能黄泉再见的恶毒誓言: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虽然后来母子重归于好,但掩盖不了郑庄公为了手中的权利对其弟先纵容后争杀的恶行。

还有另一个很出名的弑兄之人就是齐桓公小白(?-前64年),他为坐稳齐国君位,假手鲁国杀害其兄公子纠。据《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齐国公子纠和公子小白兄弟二人在争齐国王权的道路上相互残害,当为弟的小白即后来的齐桓公抢先回国夺得王权后,立马派兵征剿身在鲁国的哥哥公子纠,他还恬不知耻的写信给鲁国说:“子纠是我兄弟,不忍亲手杀他,请鲁国将他杀死。召忽、管仲是我仇敌,我要求活着交给我,让我把他们剁成肉酱才甘心。不然,齐兵要围攻鲁国。”鲁人害怕,就在笙渎杀死子纠。虽然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一代霸主,但最终没有逃脱人性道德对其的惩罚,其言传身教的做法,导致其死后诸子骨肉相残更甚,桓公最终未得善终。

桓公有子十余人,齐桓公有三位夫人:名叫王姬、徐姬、蔡姬,都没生儿子。桓公好色,有很多宠幸的妾,其中地位等同于夫人的就有六个:长卫姬,生的无诡;少卫姬,生的惠公元;郑姬,生的孝公昭;葛嬴,生的孝公潘;密姬,生的懿公商人;宋华子,生的公子雍桓公病时,五公子各自结党要求立为太子。桓公死后,就互相攻战,以致宫中无人,也没人敢去把桓公装尸入棺。桓公尸体丢在床上六十七天,尸体爬满蛆虫以至爬出门外。到当年十二月公子无诡即位,才装棺并向各国报丧。十二月乙亥日,无诡即位,才装棺并向各国报丧。辛巳日夜,才穿衣入敛,停柩于堂。齐桓公死后总计前后五人曾登君位:无诡即位三月死去,没有谥号;接着是孝公;接着是昭公;再接下去是懿公;最后是惠公。孝公元年(前64)三月,宋襄公率领诸侯军队送齐太子昭归国并伐齐。齐人害怕,杀死其君无诡。齐人将要立太子昭为齐君时,其余四公子的徒众又攻打太子,太子逃到宋国,宋国与齐国四公子的军队作战。五月,宋军打败四公子立太子昭为君,就是齐孝公。因为战乱,到八月才顾上埋葬齐桓公。

当然其他记载于史册的,骨肉相残的例子还很多,在此不再多述。

不免有洋奴日精趁机捧洋屁,其不知人类文明世界的发展是殊途同归,兄弟相残之劣迹比比皆是,西方的民族发展史也是如此!西方奉若神明的《圣经》在其创世纪之开始就记录了一场典型的手足杀戮,由此揭开了人类繁衍的第一篇章:亚当的大儿子该隐为了与弟弟亚伯在耶和华面前争宠,杀死了亲兄弟亚伯;据埃及神话,古埃及法老奥西里斯(Osiris)译名俄塞里斯,是埃及最重要的九大神明“九神”(GreatE

ead)之一。他是大地之神盖布(男)与天神努特(女)的第一个儿子,是将埃及引向繁荣的伟大法老,但最终被自己的弟弟赛特用阴谋害死,从而成为埃及的地界主宰和死亡判官。赛特制作了一个以珍贵木材制作华美的棺材,上面装饰满了美丽的宝石和黄金,并且是按奥利西斯的身材量身定做的,赛特在酒宴上宣称“能够完美躺在箱子里的人将得到这个棺材”,当奥利西斯躺在其中一试时立即被赛特关在里面,盖好盖子并用沸腾的水浇洗,扔进尼罗河。奥利西斯的妻子伊西斯找到了奥西里斯的尸体想使其复活,但又被赛特发现。赛特又将奥利西斯分尸成14块,扔到了埃及的各个角落。虽然伊西斯再次找到他的尸骸,但只找到1块,奥西里斯的第14块躯干--生殖器被鱼吃掉了最终未找到,伊西斯只得用橄榄木雕刻一个代替,制作了古埃及第一个木乃伊从而使奥西里斯短暂复活了一个晚上,奥西里斯由此与伊西斯得以生出一子荷鲁斯,以正义之名为他复仇,成为未来的古埃及之主,使无罪恶之后裔得以延续。古希腊古罗马历史也是伴随着兄弟杀戮,据罗马神话,希腊人攻陷特洛伊城后有些特洛伊人侥幸逃脱出来,他们坐船漂流到意大利半岛上,在中部台伯河出海口附近定居下来,建立了自己的王国——亚尔尼龙伽。亚尔巴龙伽城的国王侬米多尔有个弟弟叫阿穆留斯,他生性残暴,野心勃勃,阴谋篡夺他哥哥的王位,最终,他通过政变篡夺了王位,他实现了自己的野心,因为害怕哥哥的后代报仇,他杀死了他的侄子,并强迫侄女去做不许结婚的女祭司。战神玛尔斯却使阿穆留斯的侄女怀孕,并且生下一对孪生子。听到这个消息,阿穆留斯又吃惊又恼怒,他下令处死侄女,并让奴隶将双生子扔到台伯河去,以防止他们长大后复仇。恰巧一只母狼来河边喝水,不但没有把他们当作一顿丰盛的晚餐,反而用自己的乳汁来喂养他们。后来一个牧羊人发现了哥俩,于是就把他们带回家抚养。牧羊人还给他们起了名字,一个叫罗慕路斯,一个叫雷慕斯。他们长大后立志报仇,兄弟俩领导亚尔巴龙伽人民起义,推翻了残暴的阿穆留斯。他们在昔日遇救的地方建立起新城市,“罗慕路斯”的读音就成了“罗马”。不幸的是兄弟俩为确定新城市的名字和新城市的统治者争吵起来,终于发生了互相凶杀的惨案。哥哥杀死了弟弟,自己成了新城市的最高统治者。他用自己的名字命名这座城市为罗马。这件事据说发生在公元前75年的4月1日,古罗马人把这一天作为开国的纪念日。

1世纪的时候,丹麦有个名叫萨克索的牧师,奉当时丹麦国王的命令,写了一部关于丹麦历史的著作,也因此被称作是丹麦历史上第一位史学家。在这部用拉丁文写成的著作的第三章和第四章里有一部分是关于一个叫阿姆莱瑟斯的故事,他生活在远远早于维京时代,就是后来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的原型(Dollerup5)。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新即位的丹麦国王罗西克斯命令兄弟两人豪温迪勒斯和芬格去守卫加特兰岛。能干的豪温迪勒斯很快得到国王的赏识,娶了国王的女儿乔鲁莎。他们生有一个儿子,名叫阿姆莱瑟斯。出于嫉妒,芬格杀死了豪温迪勒斯,然后娶了他的妻子。为了免遭和自己父亲同样的命运,阿姆莱瑟斯假装自己疯了。一次,芬格的一个朋友偷听阿姆莱瑟斯和他母亲的私人谈话,被阿姆莱瑟斯发现后杀死。于是,芬格就借机派两个人押解阿姆莱瑟斯去英格兰,并附上一封给英格兰国王的信,要他杀死阿姆莱瑟斯。但是机敏的阿姆莱瑟斯在路上更改了信的内容。到了英国之后,国王按照信的要求杀死了两个押送者,阿姆莱瑟斯还娶了国王的女儿。在英国,阿姆莱瑟斯继续用他的洞察力和聪明过人的才智,一语道破国王是奴隶的后代,因为他有一双奴隶的眼睛。回到丹麦之后,他让所有的人都喝醉,然后放火烧掉了宫廷,杀死了芬格,为他的父亲报了仇(Dollerup5-7)。萨克索的故事和莎士比亚的故事在情节上至少有三个相同点。第一是两个主人公都装疯,第二是在英格兰的居住过程,第三就是主人公死亡的结局。莎士比亚正是利用了丹麦的这个传说,加上他自己的艺术天赋,重新创造出了哈姆雷特这个有着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的人物形象。

毋庸置疑,人类世界发展史上的悲剧成就了艺术殿堂里的很多不朽人文著作,如哈姆雷特等。媚日者可读一读山冈庄八写的诸如《德川家康》等日本历史小说,祸起萧墙骨肉相残的历史比比皆是,其与二月河所写《雍正王朝》里所描述九王夺嫡中的背叛与杀戮何其相似。电视剧版的《雍正王朝》更是把自残拍的淋漓尽致。艺术品在以其提炼的人性真善美之精华警示后人,其必然成为人类世界点亮光明的不朽的文化遗产。

因此篇末鄙人沉重之余,也不会失望,愿芸芸苍生在面对权利诱惑时,叩问良知,并以此篇自警。

篇末一阕以叹之:兄弟相残有多难,试看今日公堂前,老父老母刚撒手,头破血流争家产,更有老父刚去世,便拉老娘分父钱,昔日同吸老母奶,今日剔个老娘残。同室操戈恩弃路,昔日骨肉不如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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