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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章

说是顺利,其实真的只是打了个照面而已,相互交换了名号和官职,然后各奔东西了。

那一瞬间,普季的心情是相当的恼怒,觉得这群地方官吏太不把他这位摄政王的首席幕僚放在眼睛里了。不过,普季在福王府邸最底层爬到亲信的位置,容人之量还是有些。

他也不急躁,反正人来了,正好可以接着这个机会将沙洲地界全部走一遍,看看大楚这个最穷死亡率最高的州城与书面上的记载有什么不同,还可以顺便比较一下何玮这位太守与往年的同僚们相比有什么不同于常人的本事。

“不过一天的功夫,整个衙门里的人都对他俯首帖耳知无不言了。”负责专门盯梢的衙役小心翼翼的汇报着普季的情况。

欧阳顺翘着二郎腿一边思索着最新的公案,一边时不时对着摘花攀树的猪肉喊上那么一嗓子,对属下的汇报无动于衷。

李齐正捧着一碗比他脑袋还要大的面碗吃面,吸溜得啧啧的响,闻言顿了顿筷子:“看样子,在摄政王手下多年,他的涵养和肚量都大了不少。”

许慈:“怎么?听闻你们以前有过节,他在您手下栽过跟头?”

“也没什么,不过是嘴巴利索,当街拦了我的马唧唧歪歪,我嫌弃他吵,抽了他一顿鞭子。”

欧阳顺哈哈大笑:“抽得好。这种阴险狡诈的人该抽。”

许慈问:“他才来没几日吧,把太守大人你给算计了?”

“哪能啊!”欧阳顺抬头,“我是看他不爽。”

许慈还在琢磨着这个不爽有什么由头呢,李齐解答了她的疑问:“不过是嫉妒罢了。”同样都是幕僚,欧阳顺可比不过普季,当然,现如今秦朝安也比不上秦寒羽。可普季是摄政王的左膀右臂,他欧阳顺,恩,是替自家老大擦屁股的苦逼下属,而且还是同僚当中被压榨被嘲讽的那一位,比如现在。明明有外人在,李齐还不给他面子。直接说他嫉妒摄政王的走狗,呸,他现在好歹也是一地太守好么,虽然披着一张假皮。

“不过,暗中盯梢总有被发现的时候,而且也容易惹人笑柄。他今天一天把衙门的人都收服了,明天该去城里转悠了。”

许慈一听这话知道李齐的担忧是什么了。其实沙州城也没什么不能给人看的地方,不过有些人却是不能让对方看出猫腻:“既然如此,让猪肉去帮忙盯梢吧。”

李齐:“一个孩子,不好吧?”

欧阳顺也不赞同,那可是他的心肝宝贝蛋:“我告诉你啊,我家猪肉可不是寻常的孩子,你要利用别人是你的事儿,可不准打我家猪肉的主意。”

许慈固执己见:“猪肉是最好的人选。有他跟着,太危险的地方普季不敢去;再者,猪肉日后是要继承太守大人你衣钵的人,让他提前解除朝廷的人对他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最后,老是这么把猪肉关在衙门里也不好,偶尔放他出去走走,省得他成天到晚琢磨着一个人偷跑。”

李齐也道:“只是还是要派人加强保护。”

“自然。”

于是,第二天还没等普季踏出衙门呢,已经有六岁快七岁的猪肉抱着个脸大的包子一边啃一边在门口等着他了。

普季是个细心的人,他对消息的收集能力在摄政王那一屋子幕僚当中是相当出众,眼见着猪肉是太守的儿子,没道理放过这么一个打听消息的好来源,当即去套了近乎。

小猪肉鼓着腮帮子问他:“你也要离家出走吗?”

普季眼珠子一瞪:“离家去哪里?”

“好吃好玩的地方,以前爹爹不准我去的地方。”

普季:“太守大人还有不准小公子涉足的地方吗?哪里有什么?”

猪肉拍打着胸脯:“多着呢,我带你一起去呀。到时候若是被爹爹抓到,你一定要说是你带我去的啊!否则我屁股痛痛的时候,你也会挨揍。”

普季自然应允。

有时候,一个人出门是真的要看黄历。普季大手牵着猪肉小手沿街买吃的时候,他并没有想太多,毕竟要笼络一个孩子,用吃的收买他是最好的办法。可是,掏银子的时候钱袋不见了,那是他预料之外的事情了。更加意料之外的是,猪肉硬是抱着那颗吃货的心,追着小偷追了三条街,活生生的跳到小偷身上差点把人给压死,顺道抢夺回了钱袋。

“叔叔,干娘说了,命第一,钱袋第二,你怎么能够把自己的老二给弄丢了呢!”

普季:“……”这不是我老二。

猪肉别看人小小的,力气倒是蛮大,把小偷揍得顺服后,顺势审问了起来,得知对方是个孤儿,当即拍胸脯表示:“别做贼啦,吃不饱穿不暖,遇到地头蛇还要上供,遇到官兵更加惨,会砍掉爪子的。”

孤儿已经没了力气,问怎么办。

猪肉直接拖着对方的脚踝,一路把人拖到了城里的学堂里,对着那看门的大爷道:“门大爷,我又给你们送免费劳动力来啦!他说他是孤儿,愿意卖身给学堂,你让他干啥都行,是必须给他吃饭读书。”

看门大爷显然跟猪肉很熟悉,接过地上奄奄一息的孩子,笑眯眯的给了猪肉一兜糖:“小少爷真厉害,下次还有这种好事一定要记得大爷我啊。”

猪肉吃着糖,普季赶紧打了个手势让暗中保护自己的护卫去探视一下学堂的根底。之后得知那真的是个学堂,不过是专门收穷苦孩子和孤儿弃儿的学堂,学堂供给因为战乱而贫困或者父母双亡的孩子们一个读书吃饭的地方,而孩子们从这里学了本事后,直接会被安排去大楚各地的店铺务工。读书读了几年,要免费务工多少年,一直到还清债务才恢复自由身。

这也算是给因为战乱而没法活下去的孩子们一条生路。

如果说这事还是比较正常的话,猪肉也没有调皮捣蛋的迹象的时候,之后的事情出乎普季的意料之外了。他们本来在大街上看迎亲队伍吹锣打鼓,结果遭遇抢亲,猪肉硬是要凑热闹,还钻进了新娘的轿子。迎亲和抢亲的队伍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普季顶着不能让太守的儿子挨揍的美好想法去找人,掀开轿子帘一看,蹲在了新娘的裙子底下的猪肉正对着他吐舌头。

这下好了,新郎官以为又来了一个抢亲的队伍,抢亲的人以为又来了情敌跟他们抢夺新娘,硬是把普季给揍了一顿。

因为要隐藏好自己的底线,普季根本没有招呼暗中的护卫来帮忙,所以抱着猪肉逃跑的普季颇为狼狈。

猪肉还给他指路,一路逃进了一家富丽堂皇的店铺,都临近傍晚了,猪肉喊着肚子饿,直接在店铺的桌子上喊上菜。

普季抬头一看,那红艳艳的轻纱帷幔,那一个个贼眉鼠眼的小二,楼道上一个个风情万种姿态妖娆的老板……不对,不是老板娘,是等待着接客的青楼女子!!!

披着小二皮的龟公问猪肉:“小公子您要吃啥?”

“好吃的尽管上!”

“那您要陪酒的吗?”

“好看的尽管来!”

于是,普季硬是被连带着在青楼跟猪肉吃了一顿饭,然后参与了一场初夜竞标,听了大半场歌舞后,普季觉得自己体内的火越烧越旺的时候,衙役们冲了进来,大喊:“抽检抽检啊!”

普季傻不拉几的问:“什么抽检?”

老鸨怕打着香喷喷的扇子:“防火防盗防恶贼呗!”转头一看普季,“不懂?啊哟,是临时抽查看看你们的屋子防火的物事齐不齐全啊,水井通不通水啊,最后一个,是看看我的姑娘们有没有接那些通敌卖国的勾当。”

“通……通敌卖国?青楼里面?”

老鸨一看对方的穿戴知道是外地人:“这是沙洲,太守大人刚刚接手沙洲的时候下了命令,任何青楼都不许接待西蒙人,否则以通敌卖国罪斩首示众。”

正说着呢,衙役们还真的从楼上拖下来一个带着假发的西蒙汉子,老鸨喊了声‘夭寿哟’,挥舞着扇子冲上去了。

最后,普季是在衙门里见到了太守何玮。猪肉一见他爹,猛地扑了上去:“爹爹,这人说姐姐们好香,问我喜欢不喜欢。”

普季:“…………”夭……夭寿哦!

普季跟李齐倒苦水,之所以为什么选了李齐,普季觉得对方好歹是自己的手下败将,又是个武人,以前脾气暴躁得很,稍微用点挑拨的话能够试探出对方的真实想法了。

普季跟李齐说:“怎么让自家的孩子轻而易举的跟着个外人走了呢?心太大了还是如何?太守大人该不会以为可以凭借着一个孩子能够试探出下官所为何来吧?”

李齐正在练兵,到了沙洲,衙门里的衙役们又归他调·教了,闻言头也不回:“所为何来?难道不是跟西蒙和谈吗?”

普季奸笑:“和谈这等大事哪里轮得到我一个四品小官?”

李齐笑了笑:“人家都说宰相门前七品官,普大人在摄政王身边谋事,哪怕官职是四品,做的决策可是实打实一品官员才能做决定的大事。”

“李兄你也太会说笑了。”

李齐吹捧他:“是摄政王慧眼识珠,他是普大人你的伯乐啊!有了这份知遇之恩,普大人可要好好的替摄政王当差,千万不能出了差错。”

“哎,李兄你只看到我在外人面前的风光,哪里知道我心里的苦啊。”

“再苦也值得。摄政王身边的第一谋士,外人那是想都不敢想的差事,也只有普大人你能够做好做得出色了,李某这点非常的佩服你。”

拉拉扯扯了半天,李齐尽奉承他羡慕他了,普季暗道人心会变,人性也会变。十多年了,一言不合开揍的大将军居然还口蜜腹剑跟他一唱一和了起来,啧啧。

回头普季跟白毅抱怨:“看不出来李齐还会口吐莲花啊!这样的人白将军你怎么敢重用。”

白毅:“黑猫白猫能够抓到老鼠的是好猫。我可不管他是嘴巴利索还是手上利索,只要能够跟我联合打击西蒙,他是好猫。”

普季别有用心的道:“看不出白将军与李大人惺惺相惜啊!”

白毅终于从沙盘上抬起了头,冷冷的瞥了他一眼:“怎么,普大人也想让摄政王撤了本将军的职位吗?”他把手中的标尺一丢,“正好,西蒙再过一段日子会平静下来,至此最少可保大楚二十年安定。老子也在这里呆腻了,你去跟摄政王说,让他给老子挪个地方。”

普季脸色都变了:“将军此言何来?什么叫做西蒙会平静下来?”

白毅冷冷的道:“再过半个月你知道了。”

普季干脆不走了,直接守在兵营了等待着最新消息。

眼看着日子过了重阳,往着金秋十月奔袭而去,某天晚上,兵营里终于有了异动。

睡得迷迷糊糊的普季听得外面传来熙然的说话声,他仔细听了一阵才知道是有一支游骑兵回来了。据说这支骑兵是沙洲新晋组成的队伍,个个善于团战,个人武艺也非常出众,是最为犀利的侦查队伍,也是最勇猛的突袭骑兵,最重要的是带队之人是摄政王重点提及过的一个人物——曹安。

因为要将何玮等人纳入麾下,摄政王特意让普季调查过何玮这一系下属的特点和风格,李齐这个老将不用说了基本是负责当地的治安,许慈是个女辈善于聚财,曹安这人着墨不多,最为详细的记载是在望州当兵的事情。这人好像天生有种嗅觉,能够在战场上抓住主动,擅长偷袭,持久力和忍耐力都格外出众,这也导致在敌我悬殊的战场上他所带的队伍总是最后出现,夺得最大的军功。

对于曹安,普季脑中早有了一个大概的轮廓,他甚至暗中猜测过对方可能经受过李齐的教导,是不知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可能性大不大。

等到看到那黑夜中踩着血路行来的男子时,普季觉得自己所有对曹安的估算都错了。

如墨一般的夜空下,一身尘土的男人每一个脚步都留下血的印记,他手中的头颅仿佛披着黑纱的蹴鞠,丑陋的在空中划出一个又一个弧度。此时此刻,经过战争洗礼过的将士像是从地狱深渊钻出来的恶鬼,每先前一步,那冲天的血光会煞得人忍不住倒退。

普季的视线忍不住落在那滴血的长剑剑尖处,上面的血迹早已干涸,甚至飞溅了不少的沙粒,被火光一遭,剑锋上的寒光直达心底,在血肉之躯上滑出细腻的弧度。

普季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看得曹安将那人头丢在白毅的案几上:“幸不辱命!”

白毅扒开那人头的碎发,仔细辨认了一番样貌,招收让普季上前:“你也看看。”

普季问:“谁?”

曹安冷冷的吐出三个字:“西蒙王。”

普季觉得骨头都在打颤了:“你杀的?”

曹安给了他一个冷眼,告诉他他在说废话。

普季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声音:“你们暗杀西蒙王的事情,告知王爷了吗?”

曹安道:“西蒙王没死,他还可以活个几年,等到西蒙的各大部落都死伤惨重的时候,他才会去见阎王。”

“什么意思?”普季看看曹安,又看向白毅。

“曹将军的意思是,现在西蒙病床上半死不活的老人已经脱胎换骨了。真正的西蒙王在我们手上。”

普季连心跳声都听到了:“这是好事,大好事啊!”

白毅曹安齐齐道:“再好的事情也不能公布于众。”

普季很快想通了关节。显然,这个计划他们两人或者再加上李齐,早策划了良久。或者从小王子被俘开始,他们在逐步引开老王身边的亲近之人,不能杀的抓了换赎金,能够杀的当场杀了。离开的人再回去,哪怕觉得老王不同以往也会觉得是心力交瘁疾病缠身的缘故,死了的人更好,没法看出老王有什么不同了。

这也是白毅说大楚会迎来二十年的和平期。等待替身西蒙王分化西蒙部落,再到他死后各个部落的重组,再到内乱平息,最后还要消弭掉因为边贸而对大楚产生的依赖性后,等到有能力再攻打大楚的时候,可不是二十年之后的事情了吗?

这一夜,普季兴奋地在营帐里对白毅歌功颂德。

秦朝安却是洗去了一身的疲惫和血腥回到了城内,钻进了许慈的被窝。

久别胜新婚,两人这一折腾快要天亮了,隔壁奶妈送来了孩子,许慈迷迷糊糊的给孩子喂·奶。秦朝安撑着脑袋瞧了一会儿,问:“明明有奶娘何必自己亲力亲为。”

“奶娘是奶娘,亲娘是亲娘,怎么能一样。”

“可你这样也太累了。”

许慈打了个哈欠:“反正这大半年我也无事可做,如果不喂·奶,我要闲得发霉了。”

正说着,祈雨敲门来送信件。

也许是知道秦朝安回来了,直接把装信件的盒子放在了许慈专门办公的耳房内,秦朝安披着个长衫去搬了过来,许慈先挑了盖了红封泥的信件看。

秦朝安知道那是白梨的重要信件,他静静的等待了一会儿,才问:“有要事?”

许慈把信递给了他,秦朝安一目十行,颇为无语:“白梨有夫有子,还接受外人的求亲,不大好吧?”

许慈嘴角弯了弯:“怎么个不好法?”

秦朝安琢磨了一下词语:“她这算不算抛夫弃子?”

“猪肉可是按照欧阳顺的要求,跟着父姓了。既然与白梨没有了关系,她凭什么不能再找个好男人结为夫妻呢?”

秦朝安对于乔村的那一套理论虽然明白,可是要真的结合实际来的话,他总是感觉到各种别扭。

许慈耐心的道:“当初白梨与欧阳顺一·夜·春·宵的时候,白梨说过了孩子不管男女都随她姓。欧阳顺若是不愿意,可以另娶她人,她绝对不阻挠。这天底下,不止是你们男人有家业要继承,我们女人也有自己的家产要继承。孩子跟着谁姓继承谁的家业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猪肉不姓白,所以他没法继承白梨的家财!这一点,白梨当初远航的时候也跟欧阳顺商量过了。欧阳顺觉得自己的儿子怎么也得随着自己,所以才让猪肉改了大名。白梨没强求,她自动退出。她都如此忍让了,你们还准备得寸进尺让她一个人孤独终老?”

秦朝安立即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她自然也需要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只是,听你这意思……她是不准备回来了?”

许慈给女儿拍了隔,将她放置在自己的臂弯里:“回不回来那都是白梨自己的事情。她想大楚了,回来也有地方住;她不想跟大楚的人有牵扯了,自己逍遥度日也不错。”

秦朝安猛地捏住了她的手腕,半响后才问:“那我们的女儿随你还是随我?”

许慈眯着眼,让人看不清里面的神色:“她是女儿,其实随我更好,乔村女儿为尊。不过,现在你都三十多岁了,必须有个孩子,所以,随你的姓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秦朝安暗中吁出一口气,斟酌了大半天后,还是将白梨将要另外嫁人的事情告知了欧阳顺。

秦朝安一直觉得欧阳顺对白梨远去再也不会回来的事情有了底,结果,简单的说了白梨的近况后,欧阳顺直接炸了,急匆匆的跑去找许慈理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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