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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时蓝番外(三)

时蓝被吓了一跳, 回头看了一眼如幽灵一般出现在身后的程牧洵, 又赶紧扭过头, 因为他……他什么都没穿。

“口渴。”时蓝抚着惊魂不定的心,克制着发抖的手,又接了一杯水, 他却从背后将她手里的杯子拿走。

她侧脸抬眼看着他拿着杯子, 沿着她刚刚碰过的地方喝水,喉结随着咕咚咕咚的咽水声上下滑动,性感的不像话。她收回目光, 低眉, 无意识的舔了舔干涩的唇。

程牧洵把空杯子放在橱柜上,从背后将她抱住, 头埋在她颈间, 唇如火柴一般擦过她的皮肤, 手从她睡袍边缘探进去,她慌忙中一把抓住他的手, 他停下来。

“我们都喝多了。”她努力克制着声音的颤抖。

他将她的身子扳过来, 面对着自己, 手指紧紧抓着她的肩膀, 眼神牢牢盯着她,一字一句的说:“我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清醒过, 蓝蓝。”

她垂着眼眸不看他,声音低低:“唐沐恩怎么办?”

“我和她从来都没有在一起,只是谣传, 我也懒得澄清。你如果不相信,明天我们一起约她吃个饭,好不好?”他声音低沉的哄着她,带着显而易见的讨好。她所有迟疑和退缩,就都瓦解了。

他抱着她把她放在橱柜上,他一步一步的攻城略地,她的背贴在冰凉的瓷砖上,前面是他属于男人的最火热的身体,一冰一火的折磨着她。

有了之前的经验,这次他更加得心应手、为所欲为,几番功夫就把她搞得意乱情迷,毫无反击之力。

他喘息着:“我们早该这样了。”

她克制着不让自己叫出来:“才不。”

他咬她的下巴:“怎么?你不爽吗?”

“我又不是你。”她倔强的回答。

他低笑:“看来是我不够卖力。”

后半夜,时大律师总算明白了程大少爷的报复心有多么重,一直到天蒙蒙亮,他才肯收手放过她。

他咬着她的耳尖问:“还敢说我不行?”

时蓝浑身乏力,腰酸腿又疼,爬在床上连眼皮都不想动一下,只记得迷迷糊糊间,不羞的说:“你最厉害。”

他是怎么回答的?

他狠狠亲了她,吮她的舌头,低笑着说:“厉害的还在后面。”

====

时蓝的工作虽然时间自由,但是该做的工作她从来没有迟到过,今天是第一次。如果不是助理小渔打电话给她,她恐怕会一直睡到中午。

时蓝从慌乱中坐起来,扯到大腿,难受的她忍不住“嘶”了一声。

小渔立刻关心的问:“您是不是生病了?要不我和萧律师说一声。”

时蓝觉得耳边一热,忙说:“不用,我这就过来。”

收了线,时蓝看着皱成一团的床单和掉在地上的枕头,脑袋越发昏沉起来。床头柜上放着他留的便签:今天忙,晚上接你下班。亲一个。

时蓝忍不住笑起来,随后又觉得自己对着一行字笑真的太傻逼了。

来不及多去回想这一晚发生的一切,她快速洗个澡,换上妥帖的套装,化妆时,用遮瑕把脖子上的红痕遮住,但效果不甚满意,最后不得不戴上了一条与套装相配的丝巾。

律师事务所的大老板是萧穆和,他和程牧洵的好朋友,也是鼎鼎有名的贵族子弟。

时蓝能干,是圈里有名的铁娘子,短短几年,就成了事务所的合伙人。萧穆和很看重她,所以只要不是太过分,他都不会放在心上,比如今天,时蓝差点儿放了他鸽子、误了事务所的大事,他也是一句指责都没有。

时蓝今天工作格外卖力,为了不影响工作,好几个人给她打电话,她都没结。

后来,其中一个陌生号码给她发了短信:蓝蓝,我回国了,什么时候有空的话,我们见一面吧。夕瑶。

时蓝看到这条短信时,活动刚结束,萧穆和请全所员工吃饭,时蓝谎称身体不适,拒绝了。

她在办公室里坐了好久,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条如□□一样丢进她世界把她炸懵的短信。

孟夕瑶是谁?

如果唐沐恩是程牧洵女朋友的话,那么孟夕瑶就是程牧洵的白月光、朱砂痣。也是她心中的一根刺。

为什么孟夕瑶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偏偏在他们刚……是找风水大师算过吗?

时蓝犹豫了很久,给孟夕瑶回复了短信:欢迎回来。

她们约了在江东的一家咖啡厅见面。

时蓝到洗手间洗了把脸,又重新化了妆。准备出门时,看到程牧洵的未接来电,她正犹豫要不要回个电话,他又发来短信:抱歉蓝蓝,今天太忙了,你先回家等我。

心仿佛被锤子敲过一样,闷闷的疼。她和程牧洵认识28年,虽然她一直对他有想法,但毕竟没有付诸行动,两个人的关系一直停留在好朋友、好兄妹的层面,如今忽然上了床,一切都变了,如果他们走不下去,可能连朋友也没得做,更别说兄妹。孟夕瑶忽然回国是她没有想到的,这个人和程牧洵携手在她的青春时光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以至于到现在,尽管她和程牧洵上了床,她也不敢确定程牧洵会不会立刻离开她回到孟夕瑶身边。

时蓝到了约定的咖啡厅,一眼就看到了角落里的孟夕瑶,而她显然也是,并且笑着同她挥手。待她走近,孟夕瑶便站起来,快步迎上来抱住她,仿佛她们仍然像高中时那样亲密无间。

孟夕瑶:“蓝蓝,你怎么看到我好像不高兴?”

时蓝半开玩笑的说:“你一走这么多年不回来,凭什么还要求我见到你向过去那样?

孟夕瑶抱着时蓝的手臂讨好的说:“好啦好啦,我知道错了。”

就是她这幅娇滴滴、温柔可人的样子,吸引了程牧洵,这么多年,他选女朋友的眼光始终没变,都是孟夕瑶这一类型的女生。

时蓝忽然觉得口渴难忍,抓起面前的冰柠檬水大口喝起来,吃到冰块,也面不改色的嚼嚼咽了。

孟夕瑶吃惊的看着她,时蓝笑了一下,解释说:“忙了一天,没来得及喝水。这次回来有什么打算?”

“我这次回来谈一个项目,如果顺利的话,以后就留在国内发展了。”

侍者端上了两杯咖啡,打断了孟夕瑶的话。

“其实我今天,本来也约了牧洵,但是他太忙了,不过我回国之后已经见过他了,今天能见到你,我就很高兴。”

时蓝准确的捕捉到了她话中的重点:她已经见过程牧洵,本来今天也约了他,可惜他有事儿,勉为其难见一见自己。

时蓝喝了口冷萃咖啡,苦涩在味蕾上晕开,一向噬甜的她竟然一点儿都不觉得苦。

“刚开始你不接我电话,我以为你还在生我的气呢。”

“怎么会?今天太忙了。”

孟夕瑶隔着桌子,握住时蓝的手:“蓝蓝,虽然这么多年不见,可你依然是我最亲近的朋友,所以我不想瞒你,我这次回来,就是想和牧洵重新开始,你会帮我吗?”

时蓝的手指抠着手心上的肉,努力微笑:“这是你们两个的事儿,我怎么帮?”

“牧洵很看重你这个妹妹,那些年我们在国外,他总是念叨你,这些年我陆陆续续也听朋友提过,牧洵身边呢,流水的女朋友、铁打的时蓝,你一直陪着他,你是最了解他。”

时蓝不着痕迹的抽出自己的手:“你们在一起那么多年,最了解他的还是你。哥哥妹妹之间,也不是什么话都聊的。”

孟夕瑶苦笑:“如果当初,我不是一意孤行的非要留在国外,我们也不会搞成这样。”

时蓝不知道如何接话,端着咖啡喝了一大口。她一向对□□很敏感,喝了咖啡就一定失眠。可是此刻她觉得无所谓了,反正今天晚上不管有没有这杯咖啡,她都一样睡不着。

和孟夕瑶分开以后,时蓝在江边坐了很久。

藏在脑海深处的记忆如潮水般一一浮现,高二那炎热的午后,轮到他们班上体育课,她嫌晒,偷偷溜回教室,却在门口,听到程牧洵在说话。

和程牧洵坐在一起的,是他几个哥们,她亲耳听到他说:“我和时蓝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我压根就没把她当过女人,再说,哪有女人像她那样的,风风火火跟愣头青似得,一点儿都不温柔。我怎么可能喜欢她?她就是我妹妹,不对,我弟弟。”

他的哥儿们一哄而笑,其中一个声音问:“那你喜欢谁?”

“长头发,娇滴滴的,一笑能掐出水。”

“不就是我们孟班花吗?”

仿佛被猜中了心事,程牧洵把篮球扔到人家身上,红着脸反问:“是你喜欢吧?”

从不逃课的时蓝,那天不仅逃了体育课,还把接下来的英语和化学一起逃了,最后班主任把电话打到蓝梓亭哪儿。还好她离开学校没去别的地方,直接回家了,她谎称不舒服,在被窝里哭了一下午。

该死的程牧洵,不喜欢她就不喜欢,干什么说那么难听。她当时就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理他。

当晚,程牧洵买了各种小零食来家里看她,她躲在被窝里不肯看他,他坐在床边跟她说话、讲笑话,还翻出了“花火”杂志,一篇一篇的读,直到她忍无可忍把书抢走。

想到这,时蓝不禁笑了,心却一揪一揪的疼着。她总是无法做到对他无动于衷,发过的誓,说变就变。

那之后没多久,程牧洵就开始追孟夕瑶了,追的大张旗鼓、人尽皆知,还被班主任在课堂上点名批评,所以直到高中毕业,他们也没有正式在一起。但是后来,他们还是一起出了国。

时蓝回到家已经十点多了,程牧洵给她打了好几通电话,她都没接。

进了门,看到他长身玉立的站在落地窗前打电话,充满禁欲系的黑色衬衫和同色长裤,只是那样随意的站着,就能吸引她全部的目光。他穿着她买的拖鞋,手里摸着她种的兰花,听到她回来的声音,回过头冲她一笑。

时蓝心闷闷的疼,她放下包,径直走近程牧洵的卧室,把他28寸的大箱子拿出来,将柜子里的衣服,全都扔进去,有些掉在地上,她也当没看见。

就在这时,程牧洵进来了,看着满地的衣服,还有盛气凌人的时蓝,一头雾水。

“怎么了?”

时蓝不看他,声音漠然的说:“你的脚已经好了,没理由再住下去了,立刻搬走。”

程牧洵绕过衣服,走到她跟前,柔声问:“出什么事儿了,早上不是还好好的?”

他的手想去摸她的脸,却被她偏头躲开。程牧洵也有点儿急了:“到底怎么了?”

“没怎么,你当初因为脚扭伤才住我家的,现在脚好了,没有理由赖着不走。”

程牧洵继续耐着性子哄她:“是不是我今天太忙了没顾上你,生气了?好了好了,我跟你道歉,好不好?”

程牧洵抬起手臂想抱她,却被她一把推开。

程牧洵一向是心高气傲的大少爷,从来没有这样低三下四的和人说过话,更没有被这样弃若敝屣过,可是他还是努力耐下性子问:“到底怎么回事?”

时蓝很冷静的说:“我没事,你走。”

“昨晚上的……”

时蓝打断他:“成年男女,各取所需。”

程牧洵微眯眼,倒抽一口冷气:“你真是这么想的?”

“对。”

“我对你来说,就没有别的意义?”

时蓝冷笑:“能有什么意义。”

“你看着我,再说一遍。”程牧洵扳着她的脸,强迫她面向自己:“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遍。”

时蓝的脸被他捏的生疼,感觉骨头要被捏碎了。她看着他被气红的眼睛,努力克制着声音里的颤抖,一字一句的说:“酒精乱性,就当昨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酒精乱性?多么轻描淡写的四个字啊。程牧洵气极反笑,虽然放开了她,可是太阳穴暴起的青筋暴露了他的愤怒,点着头说:“好,你狠,我今天出了这个门,就算你求我我都不会再回来。”

程牧洵怒不可遏的转身走了,时蓝无力的喊了一声:“你的衣服。”

“都他妈扔了。”

程牧洵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家,把火都撒在门上一般,关门声震得她头疼。

程牧洵走了,时蓝被抽干了力气一般,跌坐在地上,满地都是他的衣服,房子里到处都是他的气息,可是她把他赶走了,把他们之间的一切,全切断了。

时蓝无助的抱住自己,眼泪再也克制不住的往下掉。

不知道在地板上坐了多久,拖着疲惫的身体去洗澡,换了身舒服的家居服。反正也是睡不着,与其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不如工作。

但是,她还是高估了自己。手中虽然翻着卷宗,却不能专心,神思飘忽不定,总是忍不住去翻阅手机。

时蓝再一次拿起手机,打开了朋友圈,刷新的第一条消息,是在几个小时前刚刚加为好友的孟夕瑶。她发了一张照片,与多年前的如出一辙。她身后是程牧洵,他举着酒杯,并没有看屏幕,手臂搭在她背后的沙发背上,姿势慵懒随意。从背景装饰来看,是程牧洵经常去的那家会所,萧穆和也是常客,那家会所极其私密,据她所知,除了她之外,程牧洵还没带过其他女人光顾过。直到……此刻。

时蓝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不明白自己还在期待什么。早该预料到的结果的,为什么就不能狠心接受呢?非要这样一而再的试探,一定要把自己搞得遍体鳞伤才罢休?

她退出微信,关掉手机,再一次翻开看了一晚上却一页都没看完的卷宗。谈恋爱不如工作,谈恋爱伤心伤体,而钱是绝对不会伤害自己的!

时蓝能有今天,得益于她极强的学习能力及工作能力,所以虽然情绪不好,但是打定了主意,就努力不受情绪干扰,再加上手机关掉,阻止了一切打乱她情绪的可能,沉下心,竟然不知不觉工作到深夜。

直到门铃声响起来。

忽然的门铃声,让时蓝有些恍惚,看了一眼时间,确定了此刻的确是凌晨3点。

她摘下眼镜,捡起被扔到一边的电话,长按开机,连着四五条来电提醒。那边门铃声还在响,迟迟不开门,门外的人似乎怒了,门铃声变成了哐哐的凿门声。

时蓝淡定的拽了条披肩披着,从书房出来去开门。走到门前时,听到对门的邻居在嚷,什么没功德、没素质,大半夜吵得人不能睡觉云云。可是敲门的人似乎铁了心,也不理人,就一个劲儿敲门。

时蓝手握着门把手,做了个深呼吸,把门拉开。明明几个小时前他放了狠话,说就算她求他,他也不会回来,可现在呢?

他似乎喝了不少酒,整个人贴在门框上,胸膛随着呼吸起伏,眼眶猩红,死命的盯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加班结束太晚,回到家就睡了,半夜猛然惊醒想起来忘记更新了,赶紧来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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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易色 感谢你八辈祖宗 我才没有想你 忘了要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