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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邪魅的声音让他的心发抖

高中毕业了,联欢晚会后,同窗三载的同学就要各奔东西了,三年的相处,三年的友谊,三年的感情,这一别,不知何日才能再聚齐,也许,有的人这一生都不会再见面了,很多同学都流下了眼泪!

于小曼站起来,笑着说:“哎!同学们这是干什么?离开这里,我们就又长大了一岁,我们很快就要长成大人了,长成大人以后,我们就可以谈恋爱、可以结婚、可以生孩子,我们就不是早恋了,也不是未成年人了,这是多么好的事情啊,十年以后,我们带着老公、妻子、孩子来聚会,现在的五十个人,那时候就是一百五十个人了,这是多么高兴的事情啊,哭什么呢?”

于小曼这一说,大家都忍不住笑起来。

于小曼说:“我来唱一首歌吧,这是我自己编的,送给大家留作毕业纪念。”

同学们热烈地鼓起掌来。

“记得那一天,与你初相见,可爱的你,表现很不凡,阳光的笑脸,进了我心坎,三年相聚,有笑有泪有苦也有甜,今天将离别,让我很留恋,亲爱的朋友,什么时候才能再相见,好想问一问你,能不能把我留在你心间……”

于小曼还没有唱完,突然呜咽出了声,说:“对不起!同学们!我……舍不得你们!”

女同学们走上前,和于小曼拥在一起,个个都泪流满面,男同学也都鼻子酸酸的。

莫云聪退出人群,走到窗边,看着窗外学校里的一草一木,心里也很伤感,心里默默地说:“要散了,三年的同学,就要这样散掉了。”他忽然觉得很不舍,但心里最舍不得的,却是那个总是有着快乐笑声的女孩!

回过头来,莫云聪接触到了一双泪光盈盈的眸子,那含满泪水的眸子里,有着和他一样的不舍!

晚会散了,同学们一个接一个离开了教室,莫云聪、于小曼和几个班干部留下来,把教室里的桌椅摆放整齐。

整理完了,几个班干部都离开了,于小曼走到教室门口,回头看了看站在教室最后面的莫云聪,似乎想说什么,又没有说出来,离开了教室。

莫云聪恋恋不舍地最后看了一眼教室里熟悉的一切,走了出来。

下楼梯的时候,于小曼忽然从转角处走过来,说:“给你一个东西!”没等莫云聪明白过来,于小曼将一个本子塞在他手里,转身跑了。

莫云聪看见于小曼的背影,心急速地跳起来,拿好本子,回到寝室里,想打开看看,这时候还有很多同学在收拾行李,他怕别人看见了起哄,忍耐着没有看,一直等到同学们走得差不多了,寝室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他才打开本子。

本子的扉页上写着:“送给亲爱的同学——莫云聪,祝你顺利考上大学,希望不要忘了我!”

后面落款是:“一个悄悄爱着你的女孩!”

莫云聪的脸红了起来,因为激动,也因为快乐,他想说而不敢说的话,被于小曼先说了出来!

继续往后翻,莫云聪发现这竟然是于小曼的日记本!

这个日记本里,记录着于小曼的心事和心情,而这些心事和心情,竟然都和莫云聪有关!

“八月三十一日,晴

今天,终于到了报名的日子,新的一学期又来到了。

我到处搜寻你的身影,当我看到你那熟悉的身影时,我的心忍不住怦怦怦地跳了起来,我不知道,你看到我的时候,会不会心跳,会不会跳得和我一个频率!会吗?

这是我们高中的最后一年了,明年,我们将在大学里见面了!加油!我对自己说!

聪!你也加油吧!”

“九月一日,太阳

你还是那样帅气,当你向我微笑的时候,我的心情就象今天的天气一样美好,聪,因为你的微笑,就是那暖暖的阳光啊!”

莫云聪向后翻,每天都有,有时写得短,只有一、两句话,有时写几大篇,他随手翻到一页停下:

“十月八号,雨

我问你知不知道,别人都说我喜欢你,你不说话,脸却通红了,我大笑,但我的心里却很难过,你知道吗,你好希望你说:‘我知道,因为我也喜欢你!’但你什么也没有说!

我不是埋怨你,你是一个好学生,你一心想要读一所好大学,所以你将全部的心思都用在了学习上,我能够理解,只是,我的心里仍然忍不住要难过,我跑进雨里淋,我好想感冒,想要大病一场,想要发几天高烧,我想,如果我病了,你会来看我吗?会守在我的病床前吗?

我很傻吧?呵呵,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傻!”

莫云聪的心里很压抑,他不是不知道于小曼的心意,只是,正如于小曼所说,他的确把全部的心思都用在了学习上,因为他的目标,就是一定要考上那所世界一流的学校——哈佛大学!

他小时候是吃过些苦的,知道父母刚刚起步做生意的艰难,他小小年纪就明白,靠自己一个人做的生意不叫做生意,而只能说是养家糊口,通俗点说,就是叫打工,只有领导别人,用别人的脑袋和身体来为自己做事,用别人的智慧和劳力来为自己赚钱的人,才是真正的生意人!

当然,你要利用别人的智慧,你得比别人更有智慧才行!

哈佛大学在经商管理方面的教学理念一直独树一帜,进入哈佛大学深造是莫云聪最大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他一直在努力!

所以,虽然他明了于小曼的心意,他自己也有想要亲近于小曼的愿望,但却一直没有表露出来,而是苦苦地压制着自己的情感,因为他深知,在感情和理想之间,强大的感情往往会毁掉伟大的理想!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为了爱情,生命都可以放弃,何况理想!

莫云聪将本子翻到最后一页,上面是一行娟秀的字迹:

“这是我的地址,在你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以后,如果你愿意和我联系,请给我来信!我会一直等你!永远爱着你的小曼!”

莫云聪合上了本子,捧在手上,他的心里热血澎湃,他深深知道,他手上捧着的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本子,而是一个女孩火热而滚烫的心啊!

他知道这颗心的宝贵,也知道这份爱的珍贵,因为他也和她一样,深深地渴望着这份爱!

走下来,他去了女生寝室,于小曼果然还在那里,大家都走了,只有她一个人还呆呆地坐在那里。

看见莫云聪站在门上,于小曼笑了,再看看他手上的本子,于小曼的脸一刹那间通红,莫云聪没有想到,这个一直大方活泼的女孩也有害羞的时候!

莫云聪笑笑,认真地说:“我一拿到录取通知书就给你写信。”

于小曼红着脸点点头。

两人一时之间无话可说了,虽然心里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莫云聪说:“那我先走了。”

“嗯。”于小曼点点头。

莫云聪顺利地拿到了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拿到通知书的当天,他就给于小曼写了信,于小曼很快回信了,她被一所影视学院录取了。

两人就这样正式相恋了,虽然远隔两地上学,却倾心热恋,鸿雁传书,续寄两地情思。

每到寒假和暑假,莫云聪都会回来和于小曼相会。

莫云聪和于小曼是真正的精神恋爱,他想她、念她、牵挂她,但在她面前从不造次,不对她做出超出礼节之外的事情,两人相恋两年,最经常做的事情就是逛街,在过人行道的时候,或者有什么突发事情,莫云聪觉得于小曼有危险的时候,他才会伸手拉住她,危险一过,他就放开了。

因为他是真的很爱她,所以才从心底里地尊重她!

莫云聪感到最幸福的时候,是两人一起出去吃饭,不管人多人少,于小曼总是喜欢喂他,每当她用勺子将粥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的心里总是暖暖的,会泛起无限柔情来!

大二完了,莫云聪照例回来和于小曼约会。因为想早点见到于小曼,他比给于小曼信上说的时间提前了一天。

但于小曼没有在学校里,莫云聪向别人打听,有人说看见她到教授那里去了。

莫云聪问了教授的住址,去找于小曼,他真的想快点见到她。

教授没有在家里,他的家人说,教授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小屋,有时在那里午休。

莫云聪又回到学校去打听教授租的房子在哪里,一个女生告诉了他,莫云聪觉得,那个女生告诉他教授的住址时,表情非常奇怪,有点鄙夷,又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

莫云聪找到了女生说的那屋子,那是一个类似于地下室的房间,走到门口,莫云聪正准备敲门,屋里的说话声使他抬起准备敲门的手停了下来。

“不能再来了!我要回去了!”是于小曼的声音。

“急什么嘛!我们再练习一次,你刚才的表情没有到位,当我握住你这里的时候,你的表情应该是愉悦的,很享受的样子,你嘴里的声音也有点单调,当我进入的时候,你的声音应该充满激-情,要能激发出我的力量,你明不明白?”一个男人的声音说。

不知道为什么,莫云聪听到这声音,心里竟然在发抖。

不是听到这声音发抖,是他说话的这种口气,这口气太邪魅,邪魅得让他觉得害怕,他直觉地感到,于小曼和这个男人干的一定不是什么好事情!

于小曼说:“这个……演电影怎么会演这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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