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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成功记

他,马勇,男,27岁,性格内向,一米八的高个子,却是个跟女孩子说话都会脸红的大男孩。从小学到参加工作,一直都是普普通通的过着每一天,没有奇迹,没有艳遇,没有波澜,换言而之,就是比白开水还要白开水。

谈过几个女朋友,可每次都在谈婚论嫁时,准新娘消失不见,同样在准新娘消失的时候一并消失的还有他辛辛苦苦打工攒下的钱。到最后,他不敢再爱,深怕付出后得到的是双倍痛苦。

每一次惨遭失恋的打击,他都会拖上几个哥们去大喝一顿,最后烂醉如泥的被未醉的哥们抬回原准备做新房却在准新娘跑了之后变得空荡荡的家里。被丢到床上的他每次都会很不甘心的再爬起来,冲到阳台,也不管夜有多深,大喊着:“我,马勇,什么都没有,就,就有倒霉!我,我怕谁?!”

接下来他在一片骤然升起的光亮中,伴随着人们无情的咒骂声,满足的打个酒嗝,拍拍屁股,仿佛是完成一项神圣的仪式满意的倒在床上就睡。第二天起来带着歉意的微笑见人就点头哈腰道歉,然后累死累活的重新开始攒钱。

她,程乐,女,25岁,活泼开朗,年纪轻轻却已经是刑警队里的便衣女警,号称警队一枝花。虽然阅人无数,雷厉风行,几乎完美的像个神话,但感情上却是一块未经开垦的土地。

她的生活里充满了惊险刺激,你想一个成天跟踪罪犯、审问罪犯,必要时刻还会进行枪械战斗的人,她的生活怎么能不算是惊险刺激呢?虽然她对这样的生活很满意,但是程妈妈可不这么想,女人嘛,到了一定得年纪就要结婚生孩子,然后在家相夫教子,一家其乐融融。

“乐乐,你看,你看这个怎么样?我跟你说啊!这可是你刘阿姨的嫂子的侄子,人家有房有车有存款,还有着自己的小买卖,年轻有为,英俊潇洒,你怎么的也得见见吧?”每次她执行完任务回家时,程妈妈就像是狗皮膏药一般紧紧黏在她的身后,手里拿着一摞照片,时不时的抽出一张就跟她猛地吹嘘夸耀。

“妈,我不是说了嘛!我不要啊!我才25岁耶,这么早就相亲,传出去丢死人了。”她不耐烦的一次又一次回绝程妈妈的美意,端着杯子“咕咚咕咚”喝下一大半水,然后再借着要上厕所躲开程妈妈的“狂轰乱炸”。

“哎,我都这么打岁数了,还能活多久?我就生了你这么一个闺女,我就是想在我死之前看着你结婚生子。况且,我就是让你去见见嘛!不合适就拉倒,你就连这么小的要求都不满足我啊?哎哟喂,儿女长大了,翅膀硬了,老婆子的话不管用了,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不孝女啊?”说着说着,程妈妈就开抽泣起来,然后一边伤心的抹着眼泪一边隔着厕所的玻璃门喋喋不休。

“好啦,好啦,妈你不要哭嘛!我去就是啦!”每次到最后,程妈妈一抹眼泪,她的心里就按捺不住了,只好乖乖从厕所里出来答应,心里却在盘算到时候用什么办法来个金蝉脱壳。

深夜,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公寓里,慢慢爬上床抱住枕头,就想:我程乐已经老到要用相亲来寻觅我终身伴侣的地步了么?

两个人,一个为生活奔波忙碌,一个被相亲主宰生活,却在某一天这个城市的某一处相遇……

那是一个很平凡的日子,至少对马勇来说是很平凡的一天,虽然是周末,但是前一天已经答应朋友去朋友的店里帮忙一下,因为他的店里一到周末实在太忙了,而对于马勇这个身家清白的穷小子来说,这种周末帮忙拿到的好处费无疑是上帝对他最大的仁慈。

店门被猛地推开后,喧嚷的餐馆里顿时安静了几秒,随后客人们又开始自己的话题,只有马勇一直盯着刚进来的女孩子。

她可真好看啊!马勇打量着女孩子心里想到。白净的脸庞,粉嫩的唇瓣,水汪汪的大眼睛,娇小的鼻子,长发被随意的在脑后一扎,却格外显得她青春靓丽、活泼可人。一袭紫色连衣短裙把她匀称的身材分毫不差的展示出来,一抬手、一合眼、一抹笑,都在紫色的神秘衬托中分外夺目。

她大概是白领吧!真好啊!马勇再一次感慨着。这么有气质的可人儿,一般都是在大公司坐办公室的吧?!可不能和他这个傻小子穷小子相比,他是一年省吃俭用省下的钱或许还不及这些气质白领两三个月工资吧?!

好不容易从程妈妈严密监控中逃离出来的程乐,一路狂奔,跑着跑着觉得肚子饿了,于是随便找了家店就进来了。等她坐好并点完餐后才感觉出脚部传来的痛感,从未穿过高跟鞋的她,怎么经受的起这初次穿高跟鞋狂奔的折磨呢?她一边环顾四周是否有人注意,一边小心翼翼把手伸到桌子下揉着吃痛的脚。

老妈的手法越来越紧密了,下一次我该怎么逃掉啊?想起老妈那日渐谨慎细密的相亲计划就直冒冷汗,幸亏刚刚老妈自己分神,要不今天是铁定要被架去相亲了。一想到这里,程乐就有种特想哭的感觉,可现在不是哭的时候,还是先吃饱了再说。程乐想到吃的,肚子便配合的响了起来,也正好她要的食物送了上来,正在她要开动的时候,她感觉到一丝不对。

“难道是我过于敏感了么?”程乐环顾四周并没发现什么可疑人物,不由挠着头自言自语,可是心里那种被人紧盯的感觉依然存在。一阵眼光极力搜索下,程乐终于找到罪魁祸首的藏身之地——柜台后一个浓眉大眼傻里傻气的男人正望着她发呆。

瞪什么瞪?没见过穿高跟鞋脚痛的啊?!程乐误以为他看到了她揉脚不雅的一幕,于是用盯犯人的那双眼睛狠狠地瞪了回去。

正在发呆看着可人儿的马勇发现那个气质美女也正在看着他,虽然两人相隔甚远,其中也有不少人来来回回走动,导致了马勇没有发现那眼神里透着一股子杀气,反倒是马勇居然被她这么一瞧,顿时脸红的像个番茄。

本来瞪着正过瘾的程乐突然发现那个男人居然脸红了,虽然他们之间相隔好几桌客人,其中又有不少客人或者是服务员走来走去,但是以程乐这双视力超好的眼睛来看,那个男人真的是脸红了。只见他侧身和旁边的服务生说了几句,然后飞快的走向厨房。

现在这个年头还有脸红的男人?!一直沉浸在这个震惊的发现中的程乐久久才将眼神收回到眼前的美食上,一边吃着一边心里这样想到。小样,跟我瞪?你还太嫩啦!再凶恶的犯人也禁不住我瞪着,更何况你这个还会脸红的怪人。

“砰——砰——”在传来几声枪响后,街对面的金铺店的警铃大作,随后是人们尖叫的吵杂声,两个蒙面人拎着两个旅行包闯了进来。正在享用美食的人们被这突如其来的强悍阵势吓得哇哇大叫、四处乱窜,一时间整个大厅乱了套,尖叫声此起彼伏,震得程乐头昏眼花的。

“不许动!”其中拿枪的那个男人向空中开了一枪后,大声叫嚷着,这一气魄的确令在场的人都停止了尖叫与骚动。

“哧溜——”程乐满足的把碗里最后一根面条吸进自己的胃里,可骤然安静下的氛围把她的声音衬托的相当滑稽,瞬间,人们的目光纷纷寻找这声音的来源。

对于倒霉已经成家常便饭的马勇来说,被打劫只是生活里的一部分,所以当人们尖叫、慌张时,他还在厨房欢快的切菜,并且在他眼里,这突如其来的劫匪已经算是上帝给他的格外开恩,至少这次倒霉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平衡、有一点安慰。

她可真勇敢啊!唔,或许也可以说她很可爱。唔,算了,还是说她奇怪吧!在大家寻找到声音来源于一个女生时,马勇的心里这样想着:没准,她也和我一样经常倒霉,所以习以为常了吧?!

而此时全场的焦点程乐毫不在意大家的眼神,挑挑眉毛,拿过餐纸轻轻擦了擦嘴巴,动作优雅的像上流社会的贵妇人。她端起桌子上的水,打量着两个匪徒,两个人都蒙了面,但拿枪的这个明显要高大强壮一些,而那个拿刀的皮肤要白一些。

哎,现在的人都看警匪片看多了么?程乐在心里沉沉叹了口气,感慨自己今天走霉运,刚逃出相亲的现场,又掉入百年不遇一次的金铺抢劫犯的手中。最后又发现一个不幸的事实,今天休假,又不执行任务,没有枪。程乐已经开始在心里哭泣,上帝啊,您就这么折磨我吗?!

“喂,你!”拿刀的那个男人拿着刀在空中挥舞,程乐看了半天才明白是在叫自己。

“什么事?”她装作一副可怜的模样,眨巴着本来就水汪汪的大眼,仿佛现场除了她都是邪恶的大尾巴狼,而她就是那一只被重狼紧盯的小绵羊。

“妈的!在老子面前装!”拿枪的男子显然没有拿刀那个男子怜香惜玉,一掌劈到程乐的肩膀,想要劈昏她来警示众人。

那一掌若是搁了别的女人来承受,恐怕早就昏睡过去,可是咱程乐好歹也是警校毕业的警花啊,什么场面没见过?什么训练没做过?你以为这年头警花好当啊?所以,当众人捂着脸从指缝看这柔弱姑娘的下场时,程乐“咯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怪人。马勇的脑中只涌出这两个字,转而寻思:我马勇该不会倒霉的碰到了外星人吧?

“你,你怎么没昏?!”显然拿枪的男子显得很慌乱,不可思议的眼神在自己的手掌和程乐之间徘徊。

“大,大哥,这妞有两下子。”拿刀的男子在慌乱过后明显比另一个要镇定,凑到强壮男子身边说着。

“管他的。”黑洞洞的枪口指着程乐,一把揪过她,一只手勒住程乐的脖子,另一只手拿枪抵住她的太阳穴。“丫头,想活命就老老实实的!”

糟了,她不会有什么事吧?短短的时间内,马勇的内心竟然开始担心这个奇怪的女子,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开始了一场矛盾争夺赛:怎么办?要不要救她?根据以往倒霉的经验,如果帮了可能丧命,不要啊,我还没有娶到媳妇,没有看着我的孩子长大啊!如果不帮,那岂不是看着弱女子死于歹徒之手,这样也太没有男子气了!一边是生命一边是男人的尊严,怎么办?选哪一个?

“里面的人,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赶快投降吧!”店外警笛声迭起,喇叭里的声音差一点就要被覆盖住。

“妈的!”拿枪的男子转身看了一眼外面黑压压的人群,狠狠的向地上吐了口痰,转过脸对拿刀的人说:“你跟这看着,我带着丫头出去。”拿刀的男人点点头,拿枪的男子就压着程乐走了出去。

而蹲在厨房里手握着两把菜刀的马勇还陷在自己的内心世界:男子气?生命?想我马勇这一辈子,庸庸碌碌,什么大作为都没有,结果还被女人骗走所有财产,我还活着个什么意思?!倒不如冲出去救了那名女子,纵然是死,也能留个好名声啊!

想到这里的马勇顿时浑身充满了力量,他紧紧抓住菜刀,“啊——”地一声就冲了出去。“快放了她!”等他冲出去才发现大厅里只剩下那个拿刀的男子和一群吓得直抱头的客人们。

话说这拿刀男子正想着万一此时此刻有一个人扑身而上,那说不准他今天就命丧此处了,毕竟在这次抢劫计划里,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军师,不过没想到的是居然还有两名同伙被就地打死,搞得现在只剩他两个跑到这里避难。恰巧,这时手握菜刀一脸杀气的马勇就冲了出来。

这是什么状况?算了,一不做二不休,上吧!等到马勇发现想救的人不在时,他的心里只冒出这个念头。

糟了,还真是想什么来什么!拿刀男子一看这架势,心里连呼不妙,眼看马勇拿着刀就要冲过来了,只要咬牙拼上一拼。他心想只要抵挡住他手里的两把菜刀,那就伤不了他分毫,所以只要他避开这小子的刀就可以。

拿刀的男子阴阴的笑了笑,站着不动让马勇冲过来,他心里笃定他只要看穿马勇挥刀的手的动作就一定毫发无伤。这个想法很好,无懈可击,可是马勇直到冲到他面前也没有挥舞手中的菜刀,因为马勇在要挥刀的一瞬突然改变主意,改为一脚踢在拿刀男子下腹要害处。

“啊——”男子痛苦的嚎叫一声后,双手急速向下体移动,却忽略了手中还紧握着的利刃。“啊——”这一声是刀子插入大腿时,他所发出的最后哀嚎,随后他竟然疼的昏了过去。

“我说你鬼哭狼嚎什么?!”在外面以程乐为人质的男人在听到店内同伴一次又一次的嚎叫后,不耐烦的踹开大门冲里面吼道,却吃惊的发现自己的同伴蜷缩着躺在地上,大腿根处插着他们前天还用来切橙子的刀。“这?”

好机会!程乐眼前一亮,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她趁歹徒分心时,双手紧握那只勒着她脖子的手,靠着在警校学习的知识以及她惯用的四两拨千斤的伎俩,瞬时还没有缓过神的男人已经被她的一个漂亮的过肩摔摔在了冰冷的水泥地上,动弹不得,轻声*。

哇,这女人好野蛮!马勇见到这一幕吓得菜刀跌落到地上,一双火辣辣的眼睛紧盯着程乐,心想:不过,她也好可爱哦!

感受到不远处射来的灼热光线,程乐本能的向马勇望去,心里赞叹道:其实,这个男人也不错,虽然喜欢脸红。

三天后,广场中央颁奖台上,马勇和程乐并排站在台上,接受底下老百姓们的注目和领导的讲话。

“一会领奖结束,我们去喝点东西怎么样?”程乐扭捏了半天,终于鼓足勇气悄悄跟马勇说道。

“嗯,好!”马勇刷的一下脸变得通红,激动的差点咬了舌头。

真是个可爱的男人,又脸红了呢!程乐瞥见马勇通红的脸,心里欢喜着。

感谢上帝,终于照顾我了!马勇心里诚恳的感谢着。

管他的呢!此时此刻,阳光明媚下的两个年轻人,青春的心儿还在为彼此激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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