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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归宗

这一日上午,老高家大厅里,气氛有点庄重。

除了高有田,老高家一家子和桂花婶一家都在,高大元和四叔公坐在主位上。

只见高大元扫了一眼在座的各位,然后清了清嗓子,说:“有田上班了,其他的都在,还特地请来了四叔公做个见证人,今天有点家事要向大家说一说,这件事我是经过一再考虑才决定公开的,咳咳,这件事是咱们老高家对不起春凤。”

说到这儿,高大元朝大儿媳夏春凤内疚地看了一眼。

“爸,你别这么说,老高家对春凤很好,没什么对不起我的,相反,是春凤觉得对不起老高家。”

夏春凤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她的脸色还是微微一变,她知道,有才在外头生有儿子的事今日公开后,村上的人肯定议论纷纷,她也需要顶着很大的压力才能继续在老高家呆下去,可随后想到是这事对有田好,她于是努力平伏心潮,轻抿着唇说。

高大元接着说:“当日,有才临走之际,他对我说,他其实在外头有一个女人,也有一个儿子,那个女人就是自小玩到大,又一起读书的陈芙蓉,也就是老文书陈前明的女儿,他儿子叫天才,希望有一天能让天才认祖归宗,我当时觉得这事对春凤不公平,担心春凤接受不了,也一直压在心里,这些日子,咱家发生了一些事,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差了,觉得一直这样下去,对春凤,对天才都不好,春凤这孩子嫁到咱家后,踏踏实实,一心一意,孝敬公婆,节俭持家,品行端庄,特别是有才走了这么多年,还替有才守着,能有这样儿媳,是老高家的福气,但她还年轻,还应该有自己的新生活,现在柳儿也7、8岁了,是时候考虑另找好人家了,当然我们也不会赶你离家,这个家还是你的家,我们还是你的亲人,你在找到好人家前都可以在这儿住,就是以后也随时可以回来看望柳儿。至于天才这孩子,也有8、9岁了,陈芙蓉没离婚时,天才经常遭到他丈夫的虐打,过得很苦,前些日子听说陈芙蓉离婚了,带着天才在镇上租房住,一边做点小生意,一边照顾天才,这对天才的成长不好,因此,我决定去找陈芙蓉商量,让天才尽快认祖归宗,这对有才也是一个交代。”

“啊……大哥在外边还有一个女人,还生了儿子?这……大哥怎能这样,也太对不起咱嫂子了吧,嫂子这么好,这么善良,还替他守了几年寡……”冰儿听了不禁替嫂子叫屈。

“冰儿,别说了……嫂子……”本来心里就觉得委屈,一直忍着,现在听到小姑替自己鸣不平,顿时感到悲苦不已,一阵心酸从心底涌了上来,眼泪簌簌而下,哽噎难言。

大伙一阵黯然,都觉得此事委屈了春凤,气氛一时之间变得沉重了起来。

“春凤啊,四叔公作为见证人,替你说一句公道话,这事确实是有才对不起你,这些年来你为高家的付出也是巨大,打理责任田,孝敬公婆,支持小叔子小姑子读书,里里外外,都照顾得非常周到,你的品行也是大家公认的,所以啊,我认为春凤在这个家应该有一席之地,春凤要住多久,将来要带走什么东西,应该由她自行做主,她有什么要求也可以提出来,大元啊,淑珍啊,咱们不能亏待着春凤这孩子啊。”四叔公说。

“那是,那是。”高大元和田淑珍应着。

“谢谢四叔公,谢谢爸妈,谢谢大家这些年来对春凤的爱护和照顾,春凤嫁到老高家,做了老高兴的儿媳,是春凤的福气,只是春凤没用,做不好这个儿媳,让大家失望了,走到这一步,我不怨谁,这是我的命。我没什么要求,也不想带走什么,只希望能继续住下去,我想看到有田他成家立业,看到冰儿出嫁,看到柳儿长大成人,天才如果她不嫌弃我,我也愿意把当自己的儿子一样看待,至于改嫁的事情,我自己会考虑,该离开老高家时,我会离开的。”夏春风站了起来,朝大家深深地鞠了一躬,含泪说。

“春凤……多好的一个儿媳啊,是我这个家婆没福气啊。”

田淑珍终究是女人,心很软,也觉得自己平时对这个儿媳妇有些苛刻,从今天开始,她和夏春凤的婆媳关系算是告一段落了,身份改变了,同为女人,不禁对这个女子的悲凉产生些共鸣和同情,将夏春凤揽在怀里。

“妈,春凤以后还能叫你一声妈吗?”

“可怜的闺女,叫吧,你以后虽然不是我的儿媳了,只要你不嫌弃,就做我的闺女吧。

“嗯,妈……不论做你的儿媳,还是做你闺女,春凤都不后悔。”

“嗬嗬,好闺女,加上这个,妈就有三个闺女了,妈很幸福……”

众女在一旁陪着落泪。

“淑珍姐啊,你不能厚此薄彼,大妞、二妞、三妞、四妞也是你的闺女,算起来你应该有7个闺女了,还有一个宝贝儿子,我好嫉妒呢。”桂花婶可能是觉得气氛太过悲伤沉重了,于是抹干眼泪,说。

“是啊,是啊,闺女还怕多吗,还是桂花了解我,大妞、二妞、三妞、四妞,都到妈身边来,妈今儿母性大发,一口气认下五个闺女。”田淑珍这才心情转好,破涕为笑。

大家这才跟着哄笑了起来。刚才的悲伤纠结,瞬间淡了许多,就是夏春凤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见证的事结了,四叔公因为要补觉,于是回家睡觉去了。

接下来,大家商议着如何让天才认祖归宗,都觉得关键是陈芙蓉。一想到自己终于有了孙子,虽然还没认祖归宗,但这是迟早的事情,高大元心情大好,一脸乐呵呵的。

“我看那个陈芙蓉还是比较相信有田的,不如先让有田去找她谈谈,将老高家打算让天才认祖归宗的想法告诉她,探探她的想法。”夏春凤说。

高大元颔首说:“也好,等有田回来我再跟说。”

“爸,我想搬出原来那间房间,搬到靠近有田房间窗口对出的那间横屋暂时住着,或许这样,陈芙蓉会容易接受让天才认祖归宗一事。”夏春凤说。

“这……不用这么急吧……要不等有田回来再说。”高大元说。

“不,要搬就马上搬,反正我也没多少东西,你又不是不知有田的性子,比牛还犟,跟他说了,肯定搬不成,他一定会以为谁把我赶出去呢。”夏春凤坚持说。

“唉……春凤啊,是咱们亏待了你啊,既然你都想好了,就依你吧,冰儿,大妞,二妞,你们就帮帮春凤吧,先清空那间横屋,再搬过去吧,暂时住着吧,以后再打算。”高大元说。

事情定下来后,大家立即忙着帮夏春凤搬家的事,那间横屋原是一间杂物房,就是一些农具,于是将农具搬到院子里的柴屋里。打扫好卫生后,房子的地面也干爽,就是房顶没有装有光瓦,有些暗。

“暗一点好,好睡觉。”夏春凤无所谓,笑说。

搬家时,夏春凤似乎一点也不留恋,倒是像过大年一样,嘻嘻哈哈地和大妞几个边搬边笑闹着,弄得田淑珍心里忐忑不安,心想:这相认闺女不会是心里还想不开吧。

桂花婶看到夏春凤身份解放后,像是完全换了一个人一样,原本面容枯槁、暮气沉沉的一个人仿佛一下子重新焕发生机,脸上的光泽回来了,还有一层层淡淡的红润,走路的姿势飘逸多了,曲线也出来了,像一只放飞的小鸟吱吱喳喳的欢叫着,话也多起来了,不禁生出一种羡慕来,甚至有些嫉妒,自由多好啊,再也不用受着那种煎熬了,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能够像她那样吗?她是怎么做到的呢?又是谁给她这样的勇气和动力的呢?

……

云天山,是一座历史名山,后汉高祖粤州称帝时,被这座大山的雄伟气魄和壮美的自然风光所吸引,仿效中原皇帝的封禅制度,将其封为了“南天西岳”。

云天山不仅风光瑰丽,山体也很庞大,奇峰、山谷、山涧很多,历史上,这里是军阀的屯兵处,也是土匪盘踞的地方。

姜姐寨就是一个有名的土匪窝,相传这里曾经盘踞着一股土匪,女匪首叫姜姐,因而得名为姜姐寨。后来,岭西军阀李不孤带兵剿灭姜姐,在此屯兵,东山再起,人们又称姜姐寨为屯兵营。

姜姐寨位于云天山半山腰处的一个平坦的山谷,谷地平坦,宽约0来亩,四周被山峰包围着,只有两隘口进出,如铁桶一般坚固。

在谷内的一间石屋门前,一个青年正抱着一条断臂在徘徊着,此人正是跟随步天禄前来求医的刘朝勇。他已经在门前等了两个多小时了,还没见义父步天禄出来,不禁有些忐忑不安,心里暗骂:

“什么鸟神医这么可恶,咱又不是不给钱,他娘的等治好我的胳膊,改天老子一把火烧了这厮的狗窝。”

正要上前拍门,只见木门突然打开,义父步天禄黑着脸走了出来,心里咯噔了一下:糟了,看来这个鸟毛神医连义父的账也不买。”

刘朝勇赶忙上前问:“义父,怎样……”

步天禄叹了一口气,说:“义父这张老脸不够分量,人家是看在步家村的面上才答应帮你接回胳膊了,可是他手上只有接骨的方子,壮骨和治疗经络的方子分别在另外两个人手上,只能听天由命,看你的运气了,以后再说吧。”

刘朝勇算是明白了,人家是包接骨不包医好,要医好自己的胳膊,还得找到另外两个人,顿时心一慌又哭丧着脸跪了下去:“义父,救救孩儿,孩儿不想做废人,孩儿以后还要给你老人家养老送终呢……”

“唉,你啊哭哭啼啼像什么样,男人大丈夫少一条胳膊又怎样,先进去把胳膊接回来吧,以后我再另想办法。”步天禄眉头微蹙地说。

“嗯……谢谢义父。”刘朝勇得到义父的答复后,这才走进石屋。

进了石屋,看到一个黑瘦的六旬老者在调拌着一盆黑乎乎的山草药,老者不苟言笑,转头朝他的创口看了一眼,淡淡地说:“对方一定很恨你吧,出手这么重,你做了什么事?你最好说真话,否则等下有你好受的。”

刘朝勇这厮难得脸红一次,不过不是害羞,而是羞惭气愤万分,要不是胳膊断了要低声求人,他一定会暴扁这个老头,忍了好一阵子,才呐呐地说:“那个疯子……以为我奸污了他嫂子……”

“嘎嘎……不是对方以为,一定你是奸污了对方的嫂子,对方悲愤出手,摘了你的胳膊,你小子不老实。”那老者目光犀利地盯着刘朝勇,笑道。

刘朝勇心里一急,说:“我还没奸到,正要得手时,突然跳出一个老家伙坏了我的好事……”

“哼,你小子果然不是什么好人,人家撕了你的胳膊还是手下留情,要不是看在步家村的面上,我懒得理你,快把上衣脱了吧。”老者冷哼了一声,说。

刘朝勇的脸色变换着,时红时青,双目掠过一丝怨恨,一声不吭,一只手艰难地脱下上衣。

随后,石屋里传来一阵杀猪般嚎叫声,好一会儿,才见刘朝勇一脸扭曲,浑身大汗地走了出来,那条胳膊接上了,还上了合板。

石屋的大门也跟着关上,里边传来一声:“嘎嘎……老伙计啊,当年那点恩情也该划上句号了吧,可别在阴沟翻了船啊。”

步天禄听了,脸色更沉,说:“下山吧。”

说着,袖子一甩,负手自行下山去了。

刘朝勇回头朝山屋怨毒地看了一眼,狠狠地吐了一口带着血丝的浓痰,这才下山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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